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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mdgmdg型10吨门式起重机大修方案】门式起重机价格

发布时间:2024-04-01 11:23:10

  1.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检修周期有国家规定吗,是什么标准号?
  2. 塔吊安装单位资质分类,各承包的范围
  3. 起重安全知识

一、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检修周期有国家规定吗,是什么标准号?

一般都是每月小检查一次,一年大保养一次。使用很频繁铸造车间的每月要大保养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我们行业内一般指小保养是各部位的常规检查,大保养大修是指要检查或更换磨损超标的部分配件,齿轮,钢丝绳等等。铸造场合检查行车的拱度,焊缝。包括运行轨道在内。

具体参照标准设计好几种,无法详述,要列一个技术清单方案。

二、塔吊安装单位资质分类,各承包的范围

塔吊安拆单位资质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的承包范围:

一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12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千牛·米及以下塔吊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扩展资料

塔吊使用规程:

1.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 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 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 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 坚持"十"不吊。 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塔吊

三、起重安全知识

  起重机械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特殊的机体结构和工作性质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要如何避免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起重 安全知识 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起重安全知识一: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 大雪 、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起重安全知识二:

1、起重机械的类型

起重机械可分为三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电葫芦、卷扬机等。

(2)起重机。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

(3)升降机。工厂使用最多、最广泛的是桥式起重机。

2、起重事故类型

(1)失落事故:在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

(2)挤伤事故: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3)坠落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机体上高空处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4)触电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机毁事故:起重机机体因失去整体稳定性而发生倾翻翻倒,造成重机机体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6)其他事故:包括误操作事故、起重机之间的相互碰撞事故、安全装置失效事故、野蛮操作事故、偶然事故等。

3、起重事故常见原因:

(1)起重设备质量不好,强度不够;

(2)没有 保险 装置和联锁装置,或者这些装置失灵;

(3)没有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

(4)过道、扶梯、驾驶室和着陆台安装不合理;

(5)操纵时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6)对起重机及基辅助设备的使用状况缺乏认真检查,等等。

4、起重机械的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标准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关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2)严格检验和 修理 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不能用的机件要立即更换。

(3)建立和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每台起重机都要详细记载它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记载历次大修、中修情况,记录起重机的重要性能的变化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考查。

(4)起重机运行的时候,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禁止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5)使用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时,起重机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内不准站人,使用电磁起重机,应当规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不能有人。

(6)起重机吊运时,应走吊运通道;不能从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东西上也不能站人,更不能对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7)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停留时,在起吊物品下面要禁止一切人员站立或通过。

5、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1)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3)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消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